10月24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在北京閉幕。
本次會議明確,中央財政將在今年四季度增發2023年國債1萬億元,國務院可繼續提前下達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
上述舉措表明,四季度的彈藥終于到位了,也拉開了中國經濟反擊的沖鋒號。
第一重利好
增發1萬億國債
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國務院增發國債和2023年中央預算調整方案的決議,明確中央財政將在今年四季度增發2023年國債10000億元,作為特別國債管理。
全國財政赤字將由38800億元增加到48800億元,預計赤字率由3%提高到3.8%左右。此次增發的國債全部通過轉移支付方式安排給地方,今年擬安排使用5000億元,結轉明年使用5000億元。
10月25日,財政部副部長朱忠明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表示,這次增發1萬億元國債的主要目的,是落實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的部署,支持災后恢復重建和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的項目建設,是補短板、強弱項、惠民生的重要安排。
同時,朱忠明介紹說,國債資金投入使用后,客觀上也會有利于帶動國內需求,進一步鞏固我國經濟回升向好態勢。同時,雖然今年的赤字率有小幅提高,但我國政府的負債率仍處于合理區間,整體風險可控。
無疑,萬億增發國債用于災后重建相關基建投資,且明確在今明兩年使用,將推動當前經濟更好恢復,也有助于2024年經濟開好頭。
同時,萬億增發國債也有助于緩解地方財政壓力。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員石英表示,中央財政增發國債,但具體資金使用全部都在地方,這有助于緩解地方財政收支壓力,進一步優化了財政支出結構,也進一步優化了債務結構。
總體來說,在當前經濟形勢之下,增發國債和調整預算具有重要積極意義,地方經濟發展迎重磅利好!
第二重利好
新增地方債“提前下達”
這次全國人大常委會還表決通過了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授權國務院提前下達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的決定,授權國務院在當年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的60%以內,提前下達下一年度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包括一般債務限額和專項債務限額),授權期限為決定公布之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據《21世紀經濟報道》報道,由于2023年地方政府新增債券規模為4.52萬億元(其中,一般債券為7200億元,專項債券為3.8萬億元),今年底可以提前下達2024年新增地方債務限額最高可達2.71萬億元。
小貼士:為什么要“提前下達”?
為了防范地方政府債務風險,中央對地方債采取限額管理,即設立舉債“天花板”。這一限額在每年3月份的全國兩會期間,由國務院根據國家宏觀經濟形勢等因素確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準。
每年3月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準預算后,財政部將國務院批準的分地區地方政府債務限額下達各地。其后,各地依照限額依法調整預算報同級人大常委會批準,這樣才能開始發行地方政府債券。
這一套債務限額層層下達流程下來,使得地方實際發債時間集中在下半年,影響了債券資金使用效率,影響積極財政政策效應發揮。
提前下達2024年額度,讓新增地方債務資金盡快發揮效果,對于推動2024年經濟平穩運行至關重要。
財政部副部長朱忠明表示,建立健全提前下達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管理制度,可以指導地方加快新增地方政府債券發行使用,保障重點項目建設進度,總體來說,充分發揮了提前下達制度對擴大政府投資、完善預算管理的積極作用。
《經濟日報》發表評論稱,推動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再次“提前下達”,傳遞出積極的財政政策持續加力提效,進一步發揮地方政府債券特別是專項債穩投資、穩增長信號。
總而言之,地方政府債券關系穩投資、穩增長,“提前下達”是必要之舉,有助于更好保障重點項目資金需求,拉動有效投資。
綜述
10月底的這次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增發萬億國債、提前下達2024年部分地方新增債務限額,積極財政政策多管齊下加力穩增長,無疑將進一步提振相關需求,推動我國四季度經濟和明年一季度經濟向好。